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安﹝2016﹞10号)转发至各学院,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学生处

2016年8月17日

附件: 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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