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2016]7号)文件精神,每年3月份,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实际状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须做个别调进调出,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认定与调整,按要求报送纸质、电子材料,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导入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调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操作办法: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点击“资助项目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高校审核”-“导入”,“下载导入模板”,填写完整后再通过这个窗口“选择文件”-“导入”;把导入的数据复制到《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调进调出登记表2017.03》中。

调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操作办法:先从导出的数据中把要调出的学生数据复制到《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调进调出登记表2017.03》中。接着点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高校审核”-“**学院”,勾选需调出的学生数据,点击“删除”。

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个别调整的学院于3月31日前把《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调进调出登记表2017.03》发到362631657@qq.com,并交贫困生认定工作报告、公示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调进调出登记表2017.03》

集美大学学生处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调进调出登记表2017.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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